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平罗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会科、人教科、监察科、征管科5个科室;下设10个征收管理所,分别是城区征收管理所、城郊所、太西所、汝箕沟所、崇岗所、沙湖所、姚伏所、宝丰所、黄渠桥所、马太沟所。
2、人员情况:目前平罗县地方税务局共有干部79人,助征员及临时工33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在岗人员正式干部78人(其中借调人员4人),78名在岗人员中:
从年龄结构来看,平均年龄为36.7岁,其中30岁以下11人,占在岗人员的14.1%;30至35岁的18人,占在岗人员的23.1%;36至40岁的24人,占在岗人员的30.8%;41至45岁的17人,占在岗人员的21.8%;46至50岁的4人,占在岗人员的5.1%;50岁以上的4人,占在岗人员的5.1%。
从政治面貌来看,党员45人,占在岗人员的57.7 %,团员11人占在岗人员的14.1%;从学历结构来看,大专学历32人,占在岗人员的41.03%,本科学历42人,站在岗人员的53.85%。从民族结构来,少数民族15人,占在岗人员的19.2%,其中满族1人,回族13人,裕固族1人。
从性别结构来看,妇女27人,占在岗人员的34.62%。
3、税源管辖情况:平罗县地方税务局担负着全县3048平方公里范围内13个乡镇共计4445户纳税户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费、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另外,还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残疾人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其中国有企业234户(代扣代纳151户,实有国有企业83户)、集体企业93户、股份合作企业3户、有限责任公司145户、股份有限公司22户、私营独资企业102户、私营合伙企业4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570户、其他企业3户、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1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6户、个体工商户3366户(个体工商业户达到起征点户数272户:饮食业66户、货运业户99户、工业20户、商业 78户、修理业5户、其他服务业4户)。
二、单位业绩
税收任务连续11年提前或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从1994年到2005年11年间共为国家组织各项收入46989万元,11年跨上了5个台阶。为平衡地方财政预算,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