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为期两天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 年税收工作情况,部署2007年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在会上作了题为“推进税收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报告。 谢旭人说,2006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全国税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国税收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共入库税款3763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税务部门还组织其他各项收入4208亿元,其中19个省市地税部门组织社保费3176亿元,增长24.5%,增收624亿元。税收收入增长较快,是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增强,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了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增加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同时,有效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2006年税收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税务部门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个案减免审批管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对部分地方开发区税收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清理2004年底以前总局制定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290件。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严肃查处大要案,对一些重点地区进行税收专项整治,各级税务机关重点组织了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去年共查补税款376亿元。认真开展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进行税法宣传教育,制定实施税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二是积极深化税收改革。做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工作。改革消费税制度,对消费税的应税品目和税率进行调整,发挥其引导消费、保护资源和间接调节分配的作用。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提高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限额。研究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方案。实施烟叶税暂行条例。推进了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合并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工作。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加强协调配合。深化税收行政管理改革,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认真落实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调控措施和优惠政策。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调整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或降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高了黄金等矿产品和部分省区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认真落实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在部分地区开展调整后的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试点工作。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继续实施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